关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盛国星代理县长职务的决定(草案)

来源:东至人大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8日 点击数: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盛国星代理县长职务的决定(草案)


——2018年3月27日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鉴于李明月同志已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盛国星代理县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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