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当事人将一面写着“秉正义系弱抑强、持公平善解纠纷”的锦旗送到东至法院承办法官手里,感谢承办法官在审理东至县金域置业有限公司、东至县汇金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34户业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的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和勇于担当,表示法官坚持司法为民,始终把他们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从他们最关心的事情做起,切切实实地保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据悉,东至县汇金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从2017年4月1日后停止支付租金,并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故,34户业主将东至县汇金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东至县金域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商)诉至法院。本案涉及人数较多、利益较广、影响较大,承办法官高度重视,在公开开庭审理后,多次通过电话、单独谈话、座谈会等加强沟通协调、陈述利害关系、释明法理,努力寻求调解方案,经过长达3个月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并依次在调解书上签字确认,34户业主也成功领取了房屋租金,本案圆满结案。结案后,汇金商业广场C铺尚未起诉的业主也参照调解协议内容获得了补偿,至此,汇金商业广场C铺业主与东至县金域置业有限公司、东至县汇金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纠纷全部得以解决,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维护了社会安定有序。
(县法院 王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