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借“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强势之风,东至县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十年积案。
刘老今年70岁,系江西鄱阳县人,十年前培育菌种和安徽东至郑某经营的菌业公司发生生意往来,然而好景不长,双方因业务成讼,刘老将公司告到法院,2008年6月,鄱阳县法院判决郑某经营的公司支付刘老货款13000多元。刘老拿到判决书后,先向鄱阳县法院申请执行,因未执行到任何财产,2013年1月,该案委托东至县法院执行。东至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到郑某经营的公司调查,公司早已停止经营,且郑某一直躲避不见,穷尽一切办法后仍找寻不到郑某,该案也陷入了僵局。
2018年4月,“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在安徽省各级法院全面展开,5月中旬,刘老来电提供线索称,郑某可能在合肥经营公司,于是承办法官顺藤摸瓜在网上查到郑某的联系方式,严厉敦促其尽快履行十年前的判决。挂断电话后,承办法官再次联系其当年的诉讼代理人,告知此次“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之威力,希望多做郑某或其亲属工作,尽快到法院履行义务。5月16日,承办法官收到消息,郑某家人将在当天下午委托他人送来迟到十年的货款。5月17日一大早,刘老在东至法院办完领款手续后,紧握法官的手激动地说:十年,终于让我看到法律的威严,谢谢你们不懈地努力!
(东至法院 叶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