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上午,县人民法院召开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孝春出席并讲话。
会议集中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内容,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扎实开展民法典学习贯彻和实施准备工作;三要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注重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既要注重法律条文的正确适用,也要体现社会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