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法院:以物抵债解执行难题,善意执行助企业运转

来源:东至人大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8日 点击数:

近日,东至县人民法院通过“以物抵债+和解”的方式成功执结申请执行人东至县中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省某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案件四起,执行标的1500多万元。

2017年期间,被执行人安徽省某有限公司与我县农商行站前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分四次从该行贷款共计本金利息1600余万元,申请执行人东至县中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被执行人在站前区支行的借款的80%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被执行人将其房产、土地抵押给申请执行人进行反担保。上述借款到期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偿还借款,申请执行人代被执行人向站前区支行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后,向被执行人追偿无果。申请执行人为实现追偿权,向我院提起诉讼,我院分别作出四份生效判决,但被执行人仍然未履行,申请执行人东至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无奈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个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通过线上、线下调查被执行人安徽某有限公司,发现其除了抵押财产和部分机器设备后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该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农业生产,特别是今年对于食用菌新品种研发有了新突破,市场前景很好,但目前需要大量资金,债务到期后确实无力偿还,除了申请执行人的借款外,还有高额的私人借款,企业陷入了停产的困境。

根据上述情况,承办人通过近1个月的分析研判,经过多次组织双方协调,多次经执行局法官会议讨论该案件,最后决定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结合我院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要求,评估、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土地,但不限制被执行人正常经营。该房产、土地经两次网络司法拍卖和一次变卖后流拍,申请执行人对于以物抵债犹豫不决,执行案件陷入僵局。但承办人并未放弃,再次召集双方协商案件。鉴于食用菌新品种的市场前景和申请执行人的担保压力,承办人提出,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以物抵债,缓解部分担保压力,同时,可以将房产、土地租赁给被执行人继续使用,让其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效益突破,然后偿还剩余部分欠款。双方一致同意法院意见,四起案件,两件以物抵债全部执行完毕,两件达成执行和解,顺利终结执行。

践行善意文明理念,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让执行工作有“法度”有“温度”,东至法院一直在努力探索。通过因案施策,灵活变通,加强沟通,努力实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双赢。(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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