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王晔 摄
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异常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顽强拼搏、勇毅前行,新冠疫情防控实现平稳转段,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社会大局保持稳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
过去一年,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常委会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人大的使命任务,主动适应发展大势和时代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二是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依法履职的基本功;三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四是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大各项工作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与人民同心同向;五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六是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法治保障。 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实现良好开局。 一、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常委会认真履行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的法定职责,把宪法实施和监督、宪法宣传教育贯穿到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方面工作中,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健全保证宪法实施的法律制度。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常委会坚持依宪立法,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每一个立法环节都把好宪法关,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落实宪法关于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等规定,培育和增进全体人民对中华民族大家庭和伟大祖国的情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两次审议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并决定提请本次大会审议,这是落实国家机构组织法定原则、保障国务院依宪依法履行职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加强宪法监督工作。宪法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一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纠正。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是人大加强宪法监督的重要抓手。常委会深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对所有提请审议的法律案进行合宪性审查,对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中的合宪性、涉宪性问题进行审查研究,推动制定机关纠正不符合宪法规定、原则、精神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作出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报送备案的1753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司法解释、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对公民、组织提出的2878件审查建议逐一研究,督促制定机关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文件260多件。为保证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有效实施,推动有关方面对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探索备案审查案例指导工作。推动地方人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 深化宪法宣传教育。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常委会坚持宪法实施、宣传、教育一体推进,不断提升中国宪法理论和实践的说服力、影响力。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召开“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宪法保障”座谈会,坚定宪法自信,培育宪法文化,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发挥人大代表在模范遵守宪法、带头宣传宪法、推动宪法实施中的作用。结合当代中国宪法制度和宪法实践,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讲好中国宪法故事。 行使宪法赋予的任免权。任免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港澳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共55人次,任免和决定任免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工作人员251人次。组织7次宪法宣誓仪式,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 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补选全国人大代表3人,终止代表资格24人。目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实有代表2956人。 二、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 立法是为国家定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神圣工作。常委会认真行使国家立法权,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维护国家安全所急的法律制度。一年来,共审议法律案34件,通过其中21件,包括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8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7件。终止审议法律案1件。决定批准或加入条约、重要协定10件。目前,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共300件。 编制和实施立法规划。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主持召开8场座谈会,听取省(区、市)人大常委会、中央和国家机关、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代表议案建议,向177个中央和地方单位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报请党中央批准并转发实施。立法规划对本届立法工作作出统筹部署,其中一类项目79件、二类项目51件,还有一些需要研究论证的三类项目,并对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建议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律案作出安排。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部署落实立法规划,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 加强经济领域立法。全面修订公司法,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激发市场创新活力。作出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港澳律师内地执业试点工作期限的决定、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实施管辖的决定,推动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审议增值税法、关税法草案。初次审议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依法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继续审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建立健全无障碍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推动解决残疾人、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修改慈善法,提高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初次审议学前教育法、学位法草案,回应社会反映的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不足、学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初次审议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强化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加大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力度,用严格措施、严密法治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以国家立法形式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推动全民增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启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扎实有序推进,努力在本届内编纂出一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的生态环境法典。 完善国家安全立法。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对耕地保护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