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和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应急、节约等各环节作出系统规定,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法治根基。修订反间谍法,将防范化解风险的关口前移,丰富反渗透、反颠覆、反窃密斗争的法律工具箱。修订保守国家秘密法,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 推进社会治理领域立法。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二),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增加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相关犯罪的规定,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修订行政复议法,优化案件受理和审理程序,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初次审议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推动文物合理利用。继续审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管理能力。初次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作弊、妨碍公共交通工具驾驶、高空抛物、违法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纳入处罚范围。 加强涉外法制建设。制定对外关系法,将我国长期坚持的外交方针政策和新时代发展对外关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理念主张、职责任务等用法律形式予以确认,为构建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夯实基础。制定外国国家豁免法,对涉及外国国家及其财产民事案件的管辖作出全面系统规定,填补涉外领域相关立法空白。修改民事诉讼法,完善涉外民事诉讼程序,适当扩大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推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统筹立改废释纂,坚持时、度、效相统一,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遵循和把握客观规律、立法规律,在立项、起草、审议、表决等各环节把好关,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保证立法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努力让每一部法律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一年来审议的法律案中,由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的有14件,占41%。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和工作,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共45个,带动省、市两级人大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6500多个,发挥立法听取民意“直通车”作用。24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建议20多万条。统筹运用调研、座谈、论证、评估等方式,广泛凝聚立法共识。 三、用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保证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一年来,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22个报告,检查5件法律实施情况,组织开展2次专题询问、7项专题调研,作出2项决议。依法依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57212件次。 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努力实现预期目标任务。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建议。检查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推动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检查种子法实施情况,促进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区域协调发展情况报告,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等专题调研,增强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乡村全面振兴。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报告,依法推动新时代侨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凝聚侨心侨力。审议国务院关于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情况中期报告,为探索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法律支持。 做好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出关于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中央决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财政文化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2022年中央决算,推动国务院和有关方面优化支出结构,加强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统筹规范高效使用财政资金。作出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督促做好查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问题整改“下半篇文章”一体推进。持续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加强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建设。开展健全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部分政府性基金管理等专题调研。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监督。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制度,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2023-2027)。审议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审议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推动金融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促进国资国企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有资产联网监督,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建立常委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推动解决民生突出问题。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情况报告,提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动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教育公平等建议。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精神卫生工作情况报告,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提升精神卫生服务水平。开展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情况专题调研,促进更好保障失能失智人群的基本生活权益。围绕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检查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推动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强化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工作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一府两院”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司法能力建设,依法惩治各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可再生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情况专题调研。 健全完善监督工作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总结监督法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监督工作实践经验,研究起草并初次审议监督法修正草案,拓展监督内容,健全程序机制,为各级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提供更为完善的制度保障。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省级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检查、调研,推动各级人大上下联动,形成监督工作合力。通过前期调研、交流询问、随机抽查、问卷调查、法律知识问答、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提升监督实效,加强普法宣传。把监督与立法紧密结合起来,围绕粮食安全、生态环保等,统筹安排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立法修法,运用法治方式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 四、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常委会以设立代表工作委员会为契机,以加强常委会同代表联系、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为抓手,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 健全和落实常委会联系代表的制度机制。常委会组成人员与418位代表建立直接联系,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直接联系相关领域的代表。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邀请273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5次列席代表座谈会,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通过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就法律草案征求代表意见,共有2985人次代表反馈意见建议。邀请740多人次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调查研究、预算审查监督、对外交往等工作。支持省级人大常委会加强同本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 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组建全国人大代表小组,鼓励代表通过参加代表小组、代表家站活动等方式,倾听和反映群众的意愿呼声。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组织香港、澳门、台湾代表赴广东、甘肃、天津、浙江、福建等地视察调研,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围绕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快长江上游航运能力建设等开展跨区域调研。 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71件议案,交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完毕并答复代表,其中涉及的16个立法项目已审议通过或提请审议、59个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规划或计划。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8314件建议、闭会期间提出的130件建议,交由承办单位办理并答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75%。确定19项重点督办建议,由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督办,推动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完善建议交办协调机制,压实办理责任,加强同代表的沟通联系,召开办理推进会、座谈会,努力提升办理工作质效,积极推动从办文到办事、从答复到落实、从解释到解决的转变,切实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增强代表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专业性,举办4期代表学习班、1期少数民族代表学习班,1300多人次代表参加,实现新任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基础学习全覆盖。优化升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功能,为代表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保障。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监督管理。指导省级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 五、服从服务国家总体外交,积极开展人大对外交往 人大对外交往是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覆盖面广、层级丰富、方式灵活等特点优势。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按照党中央对外工作统筹部署,积极有效开展对外交流交往。一年来,共派出57个团组赴65个国家访问或出席国际会议,接待30个国家和3个多边议会组织的来访团组,开展视频活动25场,同有关国家和多边议会组织签署6项立法机构合作协议。 同外国议会交流合作更加活跃。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率团访问21个国家,与访华的150多位外国政要会见会谈。明确25个对外交流机制的负责人和组成人员,组建141个对外双边友好小组。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友好小组、代表和议员、办事机构之间的对口交流。举办中俄议会合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与美国国会进行接触对话,与欧洲国家议会广泛沟通交流,同周边国家、发展中国家议会深化友好合作。在疫情防控转段后的第一年,积极“走出去”、“请进来”,加强面对面沟通交流,在增进理解互信、促进务实合作、巩固人民友谊、维护核心利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多边议会交往富有成效。派出28个团组出席二十国集团议长会议、金砖国家议会论坛、各国议会联盟会议、亚太议会论坛等多边活动,促进中国理念和主张成为国际共识。邀请各国议会联盟主席和秘书长、阿拉伯议会议长、中美洲议会议长等访华。与阿拉伯议会正式建立交流机制。参与推动中美洲议会取消台湾地区“立法院”“常驻观察员”地位,接纳中国全国人大为常驻观察员。举办发展中国家、非洲英语国家、太平洋岛国、尼泊尔议员研讨班,23个国家的95位议员和议会高级官员来华参访交流。 对外宣介更加自信主动。在对外交往中,积极宣介中国式现代化、构建人类命运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