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024年8月)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安排,7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全县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道路交通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底,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到3171公里,包含4条国道和1条省道,其中国道总里程261公里,东至县村村通公路达1055.4公里。全县机动车保有量达8.7万辆,其中“重点车辆”(大型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面包车、校车)7200余台。全县持有驾驶机动车资格人员近9万人(其中持有AB类驾驶资格人员10371人)。
二、我县近三年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自2021年至今,我县共发生交通事故11224起(含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受伤人数4638人,亡人事故217起,死亡人数221人,直接财产损失452万元。其中,2021年发生事故3321起,受伤人数1307人,亡人事故72 起,死亡75人,财产损失144.2万元;2022年发生事故3517起,受伤人数2289人,亡人事故71起,死亡71人,财产损失144.5万元;2023年发生事故4386起,受伤人数1042人,亡人事故74起,死亡75人,财产损失163.3万元;2024年上半年,发生事故3561起,受伤467人,亡人事故16起,死亡16人,财产损失21.5万元(不包含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
三、我县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基本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实施以来,全县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紧紧围绕保畅通、保安全这条主线,认真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狠抓社会面宣传、强化路面管控、推进预防整治、创新管理手段等工作,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深化宣传教育,文明出行意识不断增强。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月、宣传周,“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时机,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人员守法意识。定期组织对客运、货运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培训,并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纳入驾驶人培训的必学、必考内容。开展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进校园活动,在全县中小学进行常态化宣传,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不断提升师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加强设施建设,道路通行条件持续改善。一是提升改造城市道路。以城市道路“白改黑”为切入口,紧盯“治堵、治乱、治违”目标,大力改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已完成县城主城区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共计约12.17公里,其中新建道路7条,改造道路9条。二是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加大投入,通过完善标志标线、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专项治理提升等举措,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了农村群众的出行安全。三是加强停车场建设。合理规划设置停车位,多渠道建设停车场,着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通过信息化技术,实现停车资源的智能化管理和高效利用。截止目前,县城主城区设立停车场15个,共计891个泊位,涉及城市路段9条。
(三)深化机制改革,交通执法能力不断提高。一是全面整合农村交管资源。各乡镇政府及派出所完成了12万名60岁以上老年人宣传全覆盖和4300名违法群众跟踪教育工作,同时,不断健全完善“两站两员”机制,春节、清明、五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农村重要通行路段和路口未发生长时间、大面积拥堵。二是深化警务机制改革。2023年底,在全县公安机关推行农村公安派出所和农村交管中队“队所合一”勤务机制改革,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两套装备”业务机制融合,发挥农村派出所警力比较充足、道路比较熟悉、居民情况比较了解等优势,促使农村交通警力由原来的112人,增加到了463人,全面推深做实“所队合一”改革。三是建立“路长”工作机制。县公安局成立交管大队及派出所人员参加的路长专班,“路长”每周至少抽出一天时间,深入包保路段,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督导辖区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四)强化隐患排查,风险源头管控能力全面加强。一是全面清剿道路安全隐患。邀请专家团队对东至G530国道全线、G206国道狭阳至大渡口段、G318国道进行四轮勘查,发现道路隐患911处,目前,隐患已完成治理约430余处,剩余隐患正在有序推进中。二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辖区所有中高风险企业,依据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检查,认真检查安全台账、安全管理制度、恶劣天气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约谈企业负责人,通报企业车辆及驾驶员违法情况,督促企业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确保人不违法、车不带“病”。三是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对辖区三四轮电动自行车等进行摸底,逐户上门宣传,动员驾驶人或车主自觉对车辆上牌登记以及购买车辆保险,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五)加强管控治理,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围绕城区和农村两大主战场,形成了对涉牌涉证、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常态化、高压打击态势。截至2024年7月20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75万起,其中饮酒(醉酒)驾驶371起,货车“双超”682起,无证驾驶235起,疲劳驾驶311起,客运车辆超员17起。二是创建交通秩序“严管路”。针对部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组成违法行为查处专班,深入我县G530和G206路段,严格查处机动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车闯红灯、逆行、乘驾人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货车违停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截止2024年7月,专班已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6700余件,劝导教育群众1300人次。三是落实24小时视频巡逻机制。将新建的394处农村出入口视频监控接入到公安专网,拓宽视频巡查范围,常态化对全县道路进行24小时视频巡查。
四、存在的问题
(一)道路交通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交通出行安全常识知晓度不高,交通安全意识不强、警惕性不够。许多行人漠视交通规则;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随处可见;机动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强行超车、疲劳驾驶、遮挡号牌、抢行加塞、开车使用手机等违法违规现象大量存在,群众守法意识有待提高。
(二)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大。一是农村道路安全隐患较多,一些弯多、坡陡、路窄的道路波形护栏和反光镜等安防设施安装数量还不够,部分已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仅采取了警示标识、简单修补等临时措施;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存在短板弱项,部分十字路口安全岛设置不合理,一些路段停车位和行车标线设置不规范。二是道路隐患治理资金不充裕。相关部门未提前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资金预算,导致排查出隐患后只能临时申请财政资金,致使隐患治理整体工期跨度长,进度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