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2日 点击数:

关于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意见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认为:近年来,全县各级工会与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紧密协作、相互配合,积极推进工会法贯彻实施,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推进《工会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根据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持续推进对《工会法》的普法深度。一是各单位、企业要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工会法》的重要意义,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二是教育和引导企业经营者正确认识工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工会组织领导的工作分工,要相应减少工作量,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树立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经营理念,为支持企业建会、职工参加工会、工会依法开展活动创造条件。三是加强对职工群众的宣传教育,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将《工会法》作为普法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工会干部、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群众贯彻落实《工会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继续加大工会组织组建力度。一是各级工会组织应不断加强对基层工会工作的指导,督促各类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工会组织。继续推行“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工作机制,把企业党建与工会组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有利于推动工会组建的良好环境。二是通过组建工会联合会、行业工会、联合工会等多种形式,以货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等群体为重点,最大限度地把各类企业、“两新”组织的职工,以及社会组织人员吸纳到工会中来。三是做好“智慧工会”建设,加快智慧工会建设和工会数字化转型,特别是加强基层工会的数字化建设转型,用技术手段弥补基层人员及素质上的短板,扭转工作落实层层递减的困境,改变落实工作靠“磨破嘴跑断腿”的局面,提升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三)切实巩固工会维权能力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协商机制,加大工会源头参与度,着力维护职工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女职工特殊保护等合法权益。二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联合工会组织,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督促企业规范劳动合同内容,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加大社会保险征缴力度,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三是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注重工会组织在“三同时”中的作用,加大安全监督力度,督促企业不断改善生产环境,切实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各级工会要紧密联系基层工会组织实际,积极探索和推进企业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等民主管理新模式。

(四)完善《工会法》执法机制。一是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将工会组织纳入其中,做到涉及职工利益方面工作分工协作,同时形成合力,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发挥主导作用。二是综合运用《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赋予的手段,引导企业主履行法定职责,推行建立职工参与的工资协商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三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支持总工会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县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努力构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五)依法管理工会经费拨缴。一是全县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依法拨缴工会经费是《工会法》规定的义务,增强法纪观念,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会经费拨缴工作力度。二是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将工会经费拨缴情况列入年度审计和财务检查内容,对没有依法足额计提和拨缴工会经费的单位,及时督促足额补缴到位。三是各基层工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的审查监督,使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得到有效的审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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