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 [详情]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 [详情]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79年7月4日公布 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 根据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 [详情]
9月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老龄化问题相结合,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持续推进医养结合、康养融合,着力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全县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 [详情]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吴明来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县严格落实应急管理机构改革要求,坚持边组建、边应急、边防范,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工作,全县公共安全总体保持平稳态势。但也存在应急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应急管理队伍建设相对薄弱、应急救援能力… [详情]
9月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贯彻落实《固废防治法》作为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行动,坚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切实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稳步推进防治重点任务,全县固体… [详情]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林业局局长程步新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2007年8月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我县率先在全省建立县级林权服务中心和交易平台,有序推进林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7年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后,聚焦“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持续优化林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为进一步深… [详情]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凌留楷所作的《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检察院以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为主线, 牢固树立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个维护”有机统一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理念,在全面履行职责、规范司法行为、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为促进刑事执行… [详情]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院长王孝春所作的《关于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深化基层法庭基本职能,坚持“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发挥人民法庭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确保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为推动法治东至建设提供了司法服务和保…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