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0日 点击数:

关于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

审议意见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把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升群众健康水平和城市品质能级的有力抓手,我县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有了长足发展。为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工作的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引导宣传,营造更浓烈的全民健身氛围。一是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宣传《东至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充分利用全民健身日活动等各种载体,提供更多科学的健身指导服务。二是注重在活动策划、组织动员、效果展示等方面探索“体育+”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强与省市媒体的密切合作,联合举办品牌赛事、开办健身专栏、做好动态活动报道,挖掘宣传健身故事,强化健身榜样的宣传示范作用,利用好政府官方微博、政务平台及工作人员微信朋友圈,对全县的群众体育常态工作及时发布,加深社会各阶层对快乐健身工作的认识,推进群众体育生活化进程。三是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条件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教育部门要把学生每天阳光锻炼一小时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多轮驱动,做大公共健身体育设施资源平台 。一是科学编制我县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加快推进我县“五个一”中的“体育公园”缺项的建设工作,推进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二是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中的“新建居住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要求,做到小区健身设施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对老旧小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多种方式完善。三是落实有关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的规定。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在学生非在校期间和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稳妥开放学校体育设施。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利用率和开放信息的知晓率,力争到2025 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 2.6 平方米,经常参加锻炼人数比例超过42%,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2%的目标。

(三)加大投入,提高全民健身设施运维效率。一是加大对全民健身活动的投入。落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的要求,同时按照国家有关体彩公益金分配政策,留归各级体育主管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要用于全民健身事业,保障体育场馆建设运行、器材维护、免费开放、体育活动等正常开展。二是引导建立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对积极协助政府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体育俱乐部、体育类社团组织等,政府应进一步研究并落实优惠政策,通过税收优惠、水电、场租减免等给予激励和扶持。

(四)立足县情实际,打造县域特色全民健身品牌。一是积极推进东至环小七里湖滨水运动休闲体验区建设。二是积极挖掘公共设施的健身用途,例如可将在建的击壤桥口袋体育公园内部道路打造成彩色沥青步道。三是在补齐县内公共体育设施的基础上,建议将登山、环湖骑行和健身走(跑)定位为品牌赛事,利用节假日、全民健身日,积极申办国家和省级赛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努力打造富有东至特色的区域品牌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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