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审查处理意见的报告
——2017年12月18日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大会在提交议案截止时间内,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事原案35件,代表单独或联名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75件,共计110件。其中议事原案具体为:
一、农经类14件
1.胜利代表团章庆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升金湖沿岸群众农作物由于越冬候鸟侵袭造成损失的议案。
2.胜利代表团周俱乐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广丰圩内主干渠清障、清淤,确保汛期排涝水流畅的议案。
3.胜利代表团余和平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美好乡村后期维护经费投入的议案。
4.东流代表团王大富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黄泥湖划归东流镇统一管理的议案。
5.香隅代表团陶成龙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我县农业产业化建议的议案。
6.张溪代表团阮宏兵等1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拟建张溪镇自来水厂的议案。
7.张溪代表团阮宏兵等1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升金湖保护的议案。
8.葛公、洋湖代表团蔡长双等1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发展红色高山乡村旅游暨把巴茅山改造为老百姓的金山银山的议案。
9.官港、木塔、花园代表团施长玉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官港镇杨桥山塘予以升级为小二型水库并除险的议案。
10.官港、木塔、花园代表团黄政权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开通花园乡源口村--紫石塔--红旗岭旅游公路列入交通旅游规划的议案。
11.官港、木塔、花园代表团方社文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龙泉河木塔段河道治理的议案。
12.官港、木塔、花园代表团郑新华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严厉禁止毁山修路采伐运输林木行为的议案。
13.昭潭、泥溪代表团方国民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治理永官河的议案。
14.龙泉、青山代表团张新龙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环境问题综合整治的议案。
二、计经类7件
15.大渡口代表团丁正平等1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减免安庆长江大桥收费的议案。
16.大渡口代表团丁正平等1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大渡口建设列为东至县经济文化副中心的议案。
17.香隅代表团陶成龙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香隅港口物流区发展建议的议案。
18.张溪代表团阮宏兵等1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拟开通东至到张溪循环公交的议案。
19.葛公、洋湖代表团何军等1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325省道査桥至洋湖段修复的议案。
20.官港、木塔、花园代表团罗志红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安全饮用水予以规范管理并有序运营加大投资的议案。
21.龙泉、青山代表团杨文龙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昭青公路升级改造的议案。
三、教科文卫类6件
22.胜利代表团周玉霞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胜利教育园区开设职业高中班的议案。
23.张溪代表团阮宏兵等1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抢救性保护张溪老街的议案。
24.葛公、洋湖代表团洪大立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就“农合调整”门诊统筹基金与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部分一起定期拨付政策的议案。
25.葛公、洋湖代表团危远芳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教育水平的议案。
26.官港、木塔、花园代表团胡松旺等1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推进木塔乡红色旅游工作的议案。
27.龙泉、青山代表团王锡贵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实现教育公平、缩小城乡差距的议案。
四、社保类3件
28.胜利代表团方松根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做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议案。
29.葛公、洋湖代表团蔡学亮等1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关注精神病苦难家庭的议案。
30.官港、木塔、花园代表团沈松发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提高离任村干部生活待遇的议案。
五、其他类5件
31.胜利代表团梁林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江心村试点的议案。
32.葛公、洋湖代表团郝银贵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东至县红森熙园小区有关问题的议案。
33.葛公、洋湖代表团刘承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干部交流要疏通“末梢”的议案。
34.官港、木塔、花园代表团黄政权等1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精准脱贫:“脱贫”与“脱单”一个都不能少——高度关注农村大龄男性的婚姻问题的议案。
35.昭潭、泥溪代表团程步新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各种杆线实施统一规划集中治理的议案。
根据本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审查处理办法的规定,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拟将官港、木塔、花园代表团罗志红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安全饮用水予以规范管理并有序运营加大投资”的议事原案作为议案,闭会后交由县政府办理;将官港、花园、木塔代表团沈松发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提高离任村干部生活待遇”的议事原案和葛公、洋湖代表团刘承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干部交流要疏通‘末梢’”的议事原案转送县委组织部研究办理;将官港、花园、木塔代表团黄政权等13位代表提出的“精准脱贫:‘脱贫’与‘脱单’一个都不能少—高度关注农村大龄男性的婚姻问题”的议事原案转送县妇联研究办理;将其余31件议事原案转为建议。
此外,收到的75件建议、批评、意见中,昭潭、泥溪代表团黄务时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基层党组织危房改造”的建议送县委组织部研究办理,剩下的74件建议连同31件议事原案全部交由县政府办理。
部分建议、批评、意见,拟作为重点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进行跟踪督办。县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听取县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同时县政府还应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向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书面报告。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