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来源:东至人大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8日 点击数:

关于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的跟踪督查报告


去年8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全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5月中旬,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队,对县政府研究办理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审议意见》的总体评价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下发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与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分析,提出了解决方案。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增强办理工作实效,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将办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总体上看,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扎实有效的措施,使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落到了实处,成效明显。

二、审议意见总体落实情况

(一)已经办理方面

1. 财政投入力度有所加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县政府完善了财政投入机制。对乡镇卫生院取消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县财政全面执行了定向补助政策,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经费及编内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2. 改革用人制度,招录渠道得以拓宽。县政府改进了卫生人才招录办法,适当放宽招录门槛,允许用人单位参与招考的有关环节。对于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县政府采用简化程序公开招聘。

3. 用人环境得到了优化。一是创新卫生人才激励机制。县级公立医院完善了内部绩效考核方案,使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倾斜,充分调动了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加强卫生人才培训力度。县级公立医院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选派职业道德优秀、技术素质良好的人员外出参加专业培训班和高层次学术会议,或到市级公立医院学习、进修,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4. 基层卫生事业建设有所增强。胜利、大渡口镇中心卫生院取得二级综合性医院资质,县人社局已按二级医院标准重新核算了职称岗位指标。目前,已有12人聘任了中高级职称。

(二)落实不够好或未办理方面

1. 未建立和完善与经济水平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乡镇卫生院在2010年医改时,工作重点放在了保障公共卫生上,削弱了临床医疗业务的发展,加上药品零差价等原因,对于13个月工资、值班费、考核奖等开口子经费上无力承担,而财政并不供给,乡镇卫生人才队伍整体待遇偏低,呈现出不稳定因素。

2. 未能出台《东至县高中端人才引进实施方案》。一是未能制定高中端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有关人才引进、分类、培养、使用、安置的相关系统政策尚未制定。二是乡镇卫生院医改落聘人员和2009年卫生系统招聘的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3. 政策保障有待加强。对于长期专职从事传染病、结核病、血吸虫等寄生虫病防治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的卫生防疫津贴尚未兑现。

三、几点建议

(一)加快建立和完善与经济水平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县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增加对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投入,逐年递增财政预算,对于乡镇卫生院开口子经费无力承担的,应予以保障。

(二)尽快出台高中端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认真研究《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并配套人才周转房等相应方案,解决人才队伍的安居问题,确保队伍稳定。

(三)把握试点先机,创新编制管理。要充分学习领会《关于印发<创新编制管理 建立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方案>》(皖编办[2017]85号)和《关于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县管乡用”机制的意见(试行)》(皖人社发[2017]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并发挥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的积极作用,解决卫生人才队伍的编制问题。

(四)继续完善政策保障。要加大对基层卫生人才经费的投入。对于长期从事传染病、结核病、血吸虫等寄生虫病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兑现卫生防疫津贴。

以上跟踪督查情况报告,供常委会审议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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