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医保局局长朱开明受县政府委托所做的《关于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医保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在医保资金筹资方式、医疗保障水平等方面与参保群众的期望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保意识。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媒体、网络、海报、致群众一封信等方式宣传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大病患者中典型的受惠事例,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好处,提高群众的参保意识。二是利用定点医疗机构,宣传医保的补偿政策、就医转诊制度,一次性告知就医补偿和转诊流程,方便群众报销转诊。三是加大对基层干部、医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帮助解答群众疑问,方便群众办事。
2.创新医保筹资方式,减轻基层工作压力。要加强对网络信息化缴费方式的利用,方便群众参保,强化征缴资金和人员管理,防范大额资金收缴风险。可根据参保率完成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乡村给予一定经费补助,提高乡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3.加强监督体系建设,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要加强对全县医疗定点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制度,重点打击小病大治、过度医疗的行为,加大对骗取、套取医疗基金的处罚和问责力度。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防范风险,同时要定期向社会公开医保基金的使用、管理情况,提高基金使用透明度。
4.完善相关制度,提高服务整体水平。一是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医疗条件。同时加强基层医疗人才培养,提高基层医生待遇。要规范县、乡、村医务人员工作考评机制,建立和实施县乡两级卫生人才流动机制等政策,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努力做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二是实现全县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刷卡,尝试在定点药房推行,使参保群众在门诊统筹费用上获得真实受益。三是健全信息共享平台,畅通部门协调机制,简化异地报销程序,缩短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获得感。
5.学习借鉴他山之石,谋定医保工作良方。借鉴福建省三明市等地的经验做法,结合东至实际,细化政策措施,推深做实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