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东至人大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2日 点击数: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凌留楷所作的《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检察院以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为主线, 牢固树立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个维护”有机统一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理念,在全面履行职责、规范司法行为、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为促进刑事执行机关依法、文明、规范执法做出了积极努力,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进一步促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建议:

1.深化思想认识,切实转变工作理念。积极适应刑诉法赋予的新职能、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准确把握刑事执行检察的职能定位,切实转变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的监督理念,增强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机统一。围绕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展。

2.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全面准确履行刑事执行监督职责,确保国家法律在刑事执行中的得到全面正确实施。一是持续夯实对监所的监督。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监所检察形式由驻所检察改为巡回检察,对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这需要检察机关强化行动自觉,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监所管理规定开展各项检察监督工作,主动查找不足,及时补齐短板,堵住防控漏洞,消除隐患苗头,确保监所绝对安全稳定。二是强化对社区矫正执行的刚性监督。积极探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进行监督的方式、措施和程序,强化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发现、纠正和责任追究措施,推动社区矫正监督由专项检察向常态化监督转变。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努力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效。三是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督促法院对财产刑案件加大主动执行力度。建立内外联动的财产刑执行监督机制,对内推进刑事执行检察与侦监、公诉、案管、自侦等部门关于财产刑生效裁判、涉案财物查扣等数据信息的联通共享,对外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协调,明确各自在财产刑执行中的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推动财产刑执行监督常态化规范化。

3.注重协调配合,努力提升工作质效。一是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县检察院既要依法监督,及时纠正监管执法中的违法问题,又要支持刑事执行机关做好教育改造罪犯等工作。二是健全完善协作机制。公、检、法、司之间要完善案情通报和案件移送工作协调机制,坚持把科技强检作为提高刑事执行监督能力的有效途径。推进建立多部门的网上协同办案平台,促进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形成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整体合力。三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和典型案例的宣传,不断提高刑事执行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监督权依法正确行使。

4.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工作根基。一是全面落实业务、队伍和执法保障建设要求,选优配足刑事执行监督力量,优化人员结构。二是加强检察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教育引导检察干警不断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提高刑事执行监督、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清正廉洁的刑事执行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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