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贯彻落实《固废防治法》作为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行动,坚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切实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稳步推进防治重点任务,全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为推进《固废防治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固废防治责任体系。一是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评价等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各职能部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责任。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建立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建立部门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大问题,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落实普法宣传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固废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机关、企业、社会、农村等环保宣传、培训工作中,引导公众自觉履行相关义务与责任,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二、强化固废源头综合治理。一是严控工业固废产生量。严把项目环保准入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减轻污染治理压力。鼓励企业积极采取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加强资源高效利用和精深加工,尽量做到对资源、原材料的“吃干榨尽”。二是加大农业废弃物、行业包装物的回收利用力度,积极探索市场主体回收、公共财政扶持、专业机构处置的回收处置体系。三是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推广使用纸袋、可降解塑料等环保替代产品,鼓励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提倡绿色出行,在全社会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三、加强固废过程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全覆盖监管。进一步摸清全县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探索对产废量小的公司、单位及个体户的危险废物实行统一收集、贮存及委托处置,补齐监管漏洞。二是加强全过程监管。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全过程监管职责,加强日常检查执法,严厉查处危险废物违法行为,严格追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切实防控危废环境风险。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利用智慧化手段,发挥“互联网+”优势,探索建立医疗废物、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产生、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全流程信息化可追溯监管。
四、提升固废处置利用水平。一是加快我县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确保经开区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处置,以提升园区的承载能力。二是结合县情,稳妥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和建筑垃圾分拣中心建设,逐步改进城乡垃圾处置利用方式。三是推进农业固废综合利用,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激励机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引进和培育固废处理龙头企业,推动农业废弃物处置产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四是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既要实现“变废为宝”,也要防止“豆腐盘成肉价”。要综合评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项目投资的可持续性。要有效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建设、运营管理,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