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8日 点击数:

关于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22年6月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5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情况汇报和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对我县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就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提出四个方面23项举措。2021年7月20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提出,作为提振“三孩”生育意愿的配套举措,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今年1月、3月,省委省政府分别印发了《安徽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安徽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均明确提出了托育目标及政策保障。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要求,坚持普惠优先,保育为主、保教结合,统筹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5月底,我县共建成托育机构13家,其中公办机构4家,民办机构9家,已登记备案机构4家;优生优育指导中心1个;托位96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2.4个,已入托179个;从业人员180人,其中有资质的108人。

二、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大力推进托育服务机构建设一是增加托育服务资源供给。通过资源共享,在普惠性幼儿园内挖潜改造,快速增加托位,县直幼儿园总园及3个分园提供了400个托位;通过政策引导,让民办机构升级扩能,9家机构提供了560个托位;通过积极谋划,加快推进公办托育机构建设。申请对城南小学规划进行调整,将小学内原规划生活区调整为托幼中心,计划设托位120个,满足城南片区多层次、多样化的托育服务需求。二是安排财政奖补资金。根据《安徽省2022年民生工程资金筹措办法》规定:“各地政府承担幼儿托育服务建设主体责任,负责资金保障。省财政安排资金,对完成新增托位任务的市进行奖补。”2021年,我县先后收到市级财政奖补共4万元。参照省财政奖补规定,县财政计划以奖补形式,对新增托位初步安排与省奖补1∶1配套资金。三是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印发《东至县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实施意见》,倡导建立健全多元主体合作办园机制,鼓励支持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完善激励机制,激发社会力量参与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积极性。

(二)努力营造托育服务发展环境一是创建多方支持氛围。我县积极探索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社会参与”的服务供给体系和婴幼儿照护服务监督管理机制,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印发《东至县2021年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东至县2022年幼儿托育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有序推进普惠托育民生工程建设。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指导,提升服务能力。在县直幼儿园碧桂园总园建成优生优育指导中心示范点,对全县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提供科学育儿讲座等服务,充分发挥了优生优育指导中心示范、引领、辐射和带头作用。组织有关企业和学校开展母婴护理和育婴员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县人社部门共举办技能人才培训66期,培训2394人次,为1839名母婴护理员和555名育婴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三是提高公众认知度。开展幼儿托育民生工程宣传进乡镇、进社区等活动,结合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世界人口日等节点,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LED显示屏等多种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认知度,积极营造友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社会环境。

(三)初步建立托育服务管理体系一是建立综合管理体制。县卫健委联合县发改委、教体局等16个部门出台《关于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通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托育服务的管理体制。二是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县卫健委、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违规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托育机构违规行为整治工作。县卫生监督所、妇计中心,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全县托育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消防安全常态化巡查,加强日常监管,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今年以来共开展3次联合督查,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17份,要求4家托育机构停业整改。

三、存在问题

(一)托育服务社会认知度普遍不高一是政府角色定位尚未形成共识。对于托育服务是否应该纳入公共服务范畴的认识仍存在较大差异,政府、家庭和社会作为托育服务主体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政府在发挥引导作用、推动托育服务有序发展、优化对托育机构的审核程序、强化服务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部门协同尚未形成合力。托育服务是新兴事物,处在起步阶段,社会重视程度和参与度不高。目前主要是卫健部门主抓,虽在教育、财政等部门支持下,托育服务工作也取得较大进展,但协调其它单位的力度不够,有的单位参与托育服务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担当的责任意识和履职尽责的服务意识不强,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离上级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据了解,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在我县十四五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没有体现。三是传统育儿观念尚未转变。受旧思想观念影响,重视托育,接受托育服务只是一小部分人群,大部分家庭认为3岁以下的孩子主要在家中抚育,以“养育”居多,倾向在家由父母或长辈照料;还有部分家庭对民办托育机构不信任,送孩子去托育机构意愿不强,使得民办托育机构发展缓慢、运营困难。这也出现了一方面入托难一方面入托率低的奇怪现象。

(二)托育服务资源供给严重不足调研了解到,目前我县没有一所独立的公办托育机构,3家公办幼儿园也是混编和插班照看。虽开设了托育班,招收两岁半或两岁的幼儿,实际上是幼儿班的“学前班”,且入托人数较少,4家公办幼儿园现有入托数为43个,更低龄的就没有了。加上公办幼儿园的教育资源也非常紧张,难以提供更多的托位。其它9所民办托育机构规模小,能提供的托位在100个以下,较小的仅容纳15-20个,且离新建小区都较远。同时,部分提供全日制托育服务的早教机构因收费昂贵,家长往往望而却步,实际利用率不高。据了解,到2025年千人口托位数要达到4.6个,即需建设托位1840个左右,现有的资源远远不能满足群众需求。调研发现,现有的托育机构都集中在县城,乡镇尚为空白,依托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办的托儿所几乎为零,发展失衡,托育服务机构规划建设滞后。我县现有的托育机构多是利用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的形式开设托班,随着“三孩”政策放开,3-6岁幼儿入园人数的增长,这种做法将难以持续。一直以来,我县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未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体系,在新建小区时,没有建设或留有符合条件的场地资源开办托育点,严重影响托育服务的发展空间。

(三)托育服务行业准入门槛高根据国家关于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的规定,对场地条件、人员配置、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设施设备要求较高,标准严格,增加了开办托育机构的难度。调研了解到,我县单独建立的托育机构和家庭式托育点规模较小,难以通过验收。

(四)托育服务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由于目前托育机构大多由幼教行业转型而来,接受托育专业训练的人员不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是专业水平不高。从我县实际情况看,具备专业资质和经验的人员不多,大部分从业人员对0-3 岁婴幼儿教育学、心理学了解不足,职业技能欠缺,从根本上无法保证托育服务的专业性和科学性。二是从业人员数量短缺。由于工作专业性相对较强,县内难以招到有资质的持证上岗人员,保育人员数缺口大。特别是民办托育服务机构的保育员工作强度大,工资待遇低,没有编制,无社会保障,缺乏职称等岗位晋升通道,职业发展空间狭小,人员流动性较高。目前,我县保育从业人员仅180名,数量远远不能满足行业发展需求。三是从业人员培养力度不够。主要是职业规划不强,对托育服务从人员的规范化教育培养不够,接受过系统性、专业性培养的人员较少。岗前培训往往内容简单、针对性不强,没有形成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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