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022年5月)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4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一法一条例”)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残疾人保障“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截至2022年4月份,我县现有残疾人3.1万,占全县总人口的5.6%;持证残疾人1346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4%;一、二级重度残疾人9167人。从检查情况看,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认真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一法一条例”,在残疾人康复救助、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维权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维护了残疾人权益,残疾人生活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
1.残疾人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先后制定出台《中共东至县委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东至县“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等一系列惠残政策。二是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成立以残联、财政、税务、人社、卫健、教体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三是在村、社区聘任残疾人专职委员,年底进行考核评比,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工作补贴。
2.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一是做好低保救助工作。在实施城乡低保工作中,将贫困重度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优先予以照顾,全县共纳入低保对象残疾人4604人,占全县低保对象的25%。二是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并发放“一户多残”生活救助金。截至今年1月份,全县5925名困难残疾人享受了生活补贴,6245名重度残疾人享受了护理补贴,为637户1332位残疾人发放“一户多残”生活救助金79.96万元。三是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参保率不断提升。纳入低保的残疾人免费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县持证重度残疾人全部免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3.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一是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2021年底,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到100%。全县15个乡镇均设立了残疾人之家,251个村(社区)建立了残疾人工作站,配备了康复训练器材。二是重视康复补助和救助。近三年,完成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3984人次,完成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341例,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283例。三是积极鼓励残疾人创业就业。三年来,全县扶持残疾人个人创业372人,举办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培训残疾人994人次,培育建设4家残疾人辅助就业机构,集中安置22名残疾人就业。四是强化残疾人教育服务。县特教学校严格按照特教课程标准和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切实保障残疾人教育和康复的权利。2021年全县共资助残疾人教育904人,资助资金54.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