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4日 点击数: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265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安排4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在全县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赴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福利院、县血吸虫病专科医院等地开展实地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交流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全县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的主要做法、工作成效以及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基本情况

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作为推进健康东至建设、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法律遵循。全县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格局。从检查情况看,全县传染病防治体系不断完善,监测预警能力持续提升,未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法律实施总体平稳有序。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其中血吸虫病已连续5年实现传播阻断目标,疟疾连续8年无本地感染病例报告。医疗机构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持续完善,基层防控网络不断织密,全社会依法防控意识逐步增强。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实常态化防治。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县卫健委牵头建立医防协同机制,级医疗机构均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明确,构建县疾控中心、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四级传染病防治网络,实现防控责任全覆盖、管理无死角。二是推行疾控监督员制度。我县作为首批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县,在全县医疗机构配齐专职监督员、兼职监督员与协管员,对传染病报告、院感防控、实验室安全等开展常态化督导,及时排查整改风险隐患,试点工作多次受到国家疾控局和省、市疾控局表扬。加强部门联动。县卫健委加强与财政、农业农村、林业、教体、水利、民政、城管等部门协作,形成全县传染病防治“一盘棋”。县城管局联合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环境卫生“大清理”行动,从源头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县农业农村局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0余次,查处违法案件10余起。县林业局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专项行动,累计检查餐饮单位、集贸市场50家次,查处非法猎捕案件8起,收缴无害化处理野生动物17只(头)

(二)多措并举,织密传染病防治网络一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县卫健委紧扣《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实施重要节点,组织疾控专家、卫生监督骨干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制作普法短视频,依托“健康东至”“东至疾控”等新媒体平台广泛推送,点击量近5000次。县总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通过分层分类培训、应急演练、线上学习等方式,实现全院职工培训全覆盖,累计组织专题培训10余场次,参训人员600余人次。县教体局每年举办学校传染病防控培训班,邀请疾控专家对全县学校分管校长进行专题培训,并通过健康教育课、国旗下讲话、家长微信群等渠道普及防控知识。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结合行业特点,面向养殖户、林区群众开展人畜共患病、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宣传,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二是强化传染病监测预警。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防治中职责明确、上下联动全县2家县级医院、15家乡镇卫生院、血防专科医院及部分民营医院全部接入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实现从“被动报告”向“主动监测、提前预警”转变。县人民医院于2024年12月通过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验收,全年触发有效预警2562条,均实现100%核实处置。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网络直报、首诊负责、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数据管理与质量核查,确保报告及时、准确、规范完整2025年全年累计报告法定传染病18种7059例,报告及时率为100%三是开展重点病种精准防控。严格依法对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疟疾等重点传染病开展专项防治。血吸虫病防治采取人群查治、牲畜防治、螺情监测、兴林抑螺、健康教育等综合措施,有效切断血吸虫病传播链条,其中完成查牛744头、羊648只,完成人工造林3.96万亩、封山育林7.22万亩、退化林修复3.95万亩,从源头改变钉螺孳生环境艾滋病防治落实高危行为干预、抗病毒治疗、母婴阻断等措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管理率达98%以上;结核病防治推行“三位一体”服务模式,成功治疗率保持在90%以上;疟疾防治强化病例监测与媒介控制,实现连续8年无本地感染病例报告。同时,依托县人民医院开展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哨点监测,并对禽流感、狂犬病、霍乱等重点传染病开展监测。

(三)聚焦重点场所人群,落实落细防控措施一是严抓学校及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县教体局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追踪、环境消杀等制度,全覆盖配备健康副校长。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检查,有效排除风险隐患。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主动加强与学校、托幼机构的协作联动,开展防控知识宣讲、晨午检指导、聚集性疫情处置培训等工作,协助做好手足口病、流感、水痘等校园常见传染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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