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4日 点击数:

关于县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26年5月)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安排,4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通过听取情况介绍、阅台账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县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判监督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坚持依法纠错、以案促改、全程管控工作原则,不断健全审判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内外监督机制,规范审判监督流程,审判监督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聚焦审判职能,注重办案质量。2023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392件,审结20720件,结案率96.86%。当事人上诉案件635件,上诉率4.65%,全市基层法院第。其中,民事案件上诉率4.0%,刑事案件上诉率8.11%,行政案件上诉率46.49%。上诉案件中维持原判419件、改判43件、发回4件。近年来,县法院审判质效持续向优向好,服判息诉率、上诉率等审判质量指标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反映一审质效较为扎实。

(二)坚持依法纠错,再审程序定分止争。2023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受理再审审查案件10件,进入再审审理程序的有14件,其中民事案件12刑事案件1行政案件1件。经再审审理,改判2件、调解撤诉11驳回起诉1件调解撤诉率达78.6%,体现了在再审环节注重实质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导向。二审改判(调解撤诉)-发回重审比再审改判(调解撤诉)-发回重审比等指标优于合理区间,体现了依法纠错与维护裁判权威相统一的理念。

深入评查研判,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健全“日常评查+重点评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将发回重审、改判等重点案件全部纳入评查范围,实现评查全覆盖。定期召开发改案件评析会,对47件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进行逐案剖析,查找问题根源,推动类案同判。同时,严格评查结果运用,将其与法官及辅助人员的绩效考核、评优晋级直接挂钩,促进办案质量提升。

坚持全流程监管,权力运行规范有序依托全国法院“一张网”办案办公平台系统,对立案、开庭、合议、送达等关键节点实行全程线上监控,实现了风险防范的自动化和可视化。严格审限变更审批流程,对临近审限案件逐案通报提醒催办督办2023年以来,无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及三年以上久押不决案件。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院庭长带头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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