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县法院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执行工作以及我县各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不断创新工作举措,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提升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建议:
1.转变监督理念,持续深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认识。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理念,坚持把民事行政检察作为推动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全面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努力实现监督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有机统一,着力解决发现难、调查难、监督难问题,不断开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局面。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良好氛围。要结合“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和任务分解,充分利用检察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深入基层,加强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职能职责、典型案例、工作成效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认识,扩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影响力,更好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作用。
3.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基础。要从做实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目标出发,立足于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拓展,根据办案情况和实际需要,切实加强和优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量,做到人员配备、干警能力与工作任务、岗位需要相适应。要通过组织专业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大力培养复合型民事行政检察人才,锻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队伍,以适应新形势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要求。
4.强化协作创新,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质效。要继续擦亮“温暖控申”品牌,强化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与信访、综治中心、律所、各类调解机构的衔接配合,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始终。要创新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方式,拓展监督领域,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相关办案程序和联系协作等工作机制,突出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等重点,针对社会热点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和民事、行政诉讼中普遍存在的难点问题,建立各种方式综合运用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勇于创新,提高检察监督案件质量和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