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方建新辞职请求的 [ 2021-08-18 ]

    ——2020年6月2日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方建新请求辞去东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方建新辞去东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详情]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檀国文辞职请求的 [ 2021-08-18 ]

    ——2020年6月2日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组织安排,檀国文提出辞去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檀国文辞去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详情]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东至县2020年县本 [ 2021-08-18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东至县2020年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决议 ——2020年5月7日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2019年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2020年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2020年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172个,当年计划投资29.25亿元… [详情]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钱张红同志辞去县 [ 2021-08-18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钱张红同志辞去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0年3月5日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钱张红同志辞去东… [详情]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调整东至县2019年 [ 2021-08-18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调整东至县2019年度财政收入预期目标的决议 ——2019年12月16日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冯腊旺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东至县2019年度财政收入预期目标调整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财政收支情况,县政府提出对当年财政收入预期目标作相应调整… [详情]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倪永俊同志辞去县 [ 2021-08-18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倪永俊同志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9年11月1日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倪永俊同志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详情]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郑玉印同志辞去县 [ 2021-08-18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郑玉印同志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9年11月1日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郑玉印同志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详情]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仕龙同志辞去县 [ 2021-08-18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仕龙同志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9年11月1日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王仕龙同志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详情]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付华同志辞去县 [ 2021-08-18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付华同志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9年11月1日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付华同志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详情]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何永生同志辞去县 [ 2021-08-18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何永生同志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9年11月1日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东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何永生同志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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