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养老服务专业培训,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素质。一是抓职业培训。将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养老护理员及其他各类从业人员纳入政府培训规划,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抓专业人才引进。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大专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鼓励医疗机构的优秀执业医师和护士到养老机构中进行轮岗服务,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三是抓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在养老机构和社区设置必要的公益岗位参与社区养老工作,力争在社区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社工、志愿者广泛参与的养老服务队伍。
(三)加强养老机构建设,积极探索和创新运营监管模式。2023年省民政厅确定我县作为农村养老服务改革全省20个试点县(区)之一,应当不断拓展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推进农村敬老院社会化运营工作。创新管理机制,探索“公建民营”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通过免租金、提供运营补贴、购买服务、免除改造装修费用等方式,支持“公建民营”,同时加强监督管理,明晰权责关系,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增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生机与活力,整合利用闲置资源面向社会老人提供服务,充分发挥养老服务设施作用。二是积极出台参与养老事业优惠优待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物业企业等参与养老事业,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确保老年人安度晚年。三是持续推进南部7个乡镇(龙泉、青山、木塔、泥溪、昭潭、花园、官港)失能人员移至泥溪镇中心敬老院的县级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集中供养,提升对农村失能特困人员的照护水平。四是试点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拓展延伸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并依托村级养老服务站和卫生室,开展助餐、助医、探视巡访关爱等服务。同时在洋湖镇、香隅镇、胜利镇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建优建强村民自治的助老员队伍。
(四)加大养老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养老氛围。一是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及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性,加大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到应保尽保,多渠道,全覆盖的目标,通过给予优惠力度或免费入住社会化养老机构等方式增强全社会对养老事业的关注和支持,同时现有的社会化养老机构自身也要加强宣传,推出“免费试住”等服务。二是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规的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群众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三是充分调动社会积极性。鼓励社会志愿组织、慈善组织、公益性组织以及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投身到为老服务的美德善行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