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3日 点击数: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资金,用于华龙洞遗址展示设施提升;争取省级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修缮项目资金350万元,用于东流老街和南溪古寨传统建筑修缮。三是整合资源扩大投入县住建局、文旅局等部门尝试整合利用和美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旅游发展、老旧小区改造等资金用于文物保护和利用,同时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物保护与利用。例如,东流镇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投入4300万元用于东流老街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县乡村振兴集团投入1100万元用于东流老街传统建筑修缮与运营;县乡村旅游发展公司筹集2860万元用于东流老街建筑修缮与环境提升。

)文物安全防护持续加强。一是有效查治安全隐患。县文旅局建立“县文保中心+属地镇村+业余文保员”巡查机制,2025年累计开展巡查186人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23处。持续提升物防技防能力,为陶公祠等重点文保单位增设消防、安防、防雷设施。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县51处文物古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抽查,针对发现的消防设施缺损、电气线路隐患、用火管理风险、疏散通道问题、日常管理漏洞等建立“一患一档”整改台账。二是重拳打击违法犯罪。县公安局聚焦打击文物违法犯罪,2022年以来成功侦破盗掘古墓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追缴文物4件(套)。运用大数据研判,对案件进行全链条打击,对涉案文物严格落实证据标准,邀请文物鉴定机构对涉案文物价值进行评估,明确文物提取、保管、移交的流程标准,避免文物损毁或流失。三是筑牢安全防范体系。县公安局将文博单位纳入基础管控平台“智慧内保模块”管理,落实每月检查,指导组建“最小应急单位”并开展培训,提升突发案事件应对能力。县文旅局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文物安全专项检查,形成联防联控格局。

)文物资源活化利用有序推进。一是打造文旅融合精品项目系统规划县域内重点文物资源,科学编制6条研学路线,设计21个特色研学课程,专项培训研学指导师21名。积极拓展合作,与近30个研学旅行商签订协议,推动研学旅游产业规范化发展。2025年6月,东至县华龙洞遗址成功入选第二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标志着我县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加强历史建筑挂牌保护。县住建局牵头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保护工作取得进展,保护规划的编制与备案为后续管理提供了遵循。截至目前,东流镇东流老街已公布历史建筑25栋并完成挂牌保护工作;花园乡南溪古寨已公布历史建筑6栋并完成挂牌保护工作。三是推动历史街区焕发活力。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资源价值,积极发展民宿客栈、农业观光、健康养生、文化体验等新业态。例如,对东流老街等重点街区坚持“修旧如旧”修缮,引入黄梅戏展演、美术写生基地、艺术工作室、文南词剧团活动、民宿、茶舍、餐饮等业态,既保护了传统风貌,又注入了发展动能。

二、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县在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过程中仍面临不少突出问题和困难,制约着文物保护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文物保护经费不足,投入力度仍需加大。一是县级财政保障能力有限。文物保护主要依赖政府投入,县级财政虽尽力保障,但面对量大面广的文物资源,投入总量与实际需求相比仍有巨大差距。二是基层投入普遍缺失。乡镇财政多数未设立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导致日常管理、巡查、小型维护费用无稳定来源,文物安防设施建设滞后。三是社会力量参与渠道不畅。社会资本投入文物保护的激励机制不完善,捐赠渠道不够便捷透明,社会力量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足。

(二)专业力量薄弱,管理能力有待提升。一是机构与人员配备不足。县级主管部门专职人员少,专业性不强。乡镇分管领导和村镇建设人员岗位更换频繁,保护工作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二是监管体系不完善。日常网格化巡查管理和部门协同机制尚未有效建立,保护规划的刚性约束执行不到位。农村建房审批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衔接不够,导致风貌管控不力。三是技术支撑能力有限。面对专业性强的文物保护修缮、安防技防建设、风险评估等工作,县级技术力量难以满足需求。

(三)保护与开发矛盾凸显,整体风貌面临挑战。一是传统风貌遭受建设性破坏。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古民居的居住环境与现代居住要求存在矛盾,加之新建用地审批紧张,随意翻建、修缮古屋古院现象时有发生,民众保护意愿不强,夹杂的现代化建筑物破坏了传统村落的古朴风貌。南溪古寨被评估发现近十几年出现违法拆除、新建、改变风貌等4类54处问题。二是“空心化”加剧自然损毁。因就业就学需要,乡村“空心村”现象增多。以砖木结构为主的古建筑,长期空置易受雨水、白蚁等侵蚀,自然损毁和老化严重,维护压力巨大。三是活化利用与严格保护平衡难。如何在确保文物安全和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前提下,进行科学合理的活化利用,仍需深入探索。部分文物点的活化利用程度不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未充分显现。

(四)文物安全风险仍然存在,防护能力存在短板。一是消防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县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发现的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用火管理、疏散通道、日常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具有普遍性,部分场所火灾风险较高。二是安防技防设施覆盖不足。部分村级古墓、偏远山区零散古墓葬缺少专项资金支持,未配备基本技防设施,存在监管盲区。现有文保单位数量多,安防要求难以全面落实。巡护半径大、成本高,仅靠人工巡护效果有限。三是犯罪打击与防范难度大。盗掘古墓等犯罪活动呈现专业化、隐蔽化、流窜化特点,线索追踪和证据固定难度大,打击和震慑效能面临挑战。

三、意见建议

针对当前我县《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文物保护利用水平,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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