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三类地”处置效果不佳。一是体量较大。2009-2022年全县批准供地面积共37081.88亩,已供地31630.58亩,批而未供土地5451.3亩,占比达14.7%。二是处置难度大。闲置土地、低效用地企业涉及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核算指标,大部分存在欠缴土地使用税以及司法查封、破产清算等问题,处置难度较大。批而未供土地因征拆不到位、项目未落户等多种原因,难以组织有效土地供应,导致获批土地无法及时服务经济发展,体现土地的最大价值。
(五)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释放愈加乏力。一是复垦难度增加。我县于2012年开始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启动之初,土地复垦成本较低,难度较小。随着优质资源的减少,复垦成本逐步增加,群众工作难度增大,乡镇积极性降低,不愿意主动申报。二是土地复垦补助标准偏低。我县自2012年启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以来,土地复垦补助标准一直为4万元/亩,未曾调整。随着土地复垦成本的逐年递增,当前的补助标准已不能满足土地复垦需求。同时,还存在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四、意见和建议
(一)科学编制规划,加强引领管控。一是认真谋划、扎实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应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战略和目标相结合,为我县各类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在国土规划中预留充足空间。二是加强规划衔接。既要做好与上位规划的衔接,同时,在村庄规划、电力、交通、水利、教育等控制性详规编制中也要做好与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三是强化规划引领、管控,严格执行项目选址预审机制,坚持“一张图”管地用地,确保合法合规用地。
(二)强化项目摸排,争取项目指标。一是谋深谋细项目储备,加强项目编制包装,让更多工程建设项目挤入省、国家级重点项目库,争取更多项目指标。二是部门间应加强协作配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加强同重大项目用地单位的沟通交流,做到统筹计划安排,及时启动用地报批。各用地单位应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指导下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为争取纳入省级以上重点投资项目创造更加有利条件。
(三)盘活存量土地,严控闲置和低效用地。一是消化清理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成因复杂、情形多样、处置难度大,需要因地制宜、分门别类、“一地一策”,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置。要根据“全面清理、系统梳理、分类处理、加强管理”的要求,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进行分类处置,精准施策。二是积极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低效用地是指不符合现行规划用途、利用粗放、布局散乱、设施落后、闲置废弃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存量建设用地。低效用地可以通过政府主导再开发、市场主导再开发、村集体经济组织再利用多种模式进行再开发,还能对一些历史遗留用地手续问题进行处置。三是遏制新增“三类地”。要加强项目审查,建立健全联审机制,对有落户意愿的项目加强投资密度、税收等方面的评审;严格项目用地管理,根据项目投资和建设进度采取分期分批供地,规避用地风险;加强合同履行过程的跟踪,加大对违约责任的追究力度,防止虚报投资等圈地行为,促进企业依法用地、规范用地,节约集约用地。
(四)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是摸清资源底数。要依据最新法规政策要求认真摸清增减挂钩后备资源,确保完成年度申报任务。二是深入推进宅改。我县自2020年启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以来,在处置农村闲置宅基地方面破题不深,可以说这些农村的存量建设用地没有充分有效的利用起来。要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将农村废弃、闲置的存量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引导农村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和有偿退出,将盘活出来的指标使用到城镇的建设项目上。
(五)加快征地报批,全力做好用地服务保障。一是超前谋划介入项目用地前期工作。要积极主动对接,在项目洽谈和签约阶段提前介入,充分了解项目选址要求、用地规模、用地现状、限制性约束因素等情况,结合项目用地实际情况,针对性开展用地前期跟踪服务工作,以便更精准、更高效的保障项目用地需求,确保项目能够快速落地实施。对于列入省、市重大产业项目,要集中梳理项目土地手续办理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形成清单,精准施策,定期会办,办理一项、删除一项,办结一个、销号一个。二是全面提速征地报批。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交流汇报,准确把握最新政策要求,进一步提升方案编制质量和报批效率。对于纳入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的,积极报请上级核准用地计划;对于地方保障的项目,做到应保尽保。对项目在报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到随时会办,以及时解决各种“疑难杂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