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方炳增辞去东至县 [ 2022-12-18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方炳增辞去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2年12月18日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方炳增辞去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 [详情]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忠杰辞去东至县 [ 2022-12-18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忠杰辞去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2年12月18日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忠杰辞去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详情]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大圣辞去东至县 [ 2022-12-18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大圣辞去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2年12月18日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大圣辞去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详情]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姜秀丰辞去池州市 [ 2022-12-18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姜秀丰辞去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2年12月18日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姜秀丰提出辞去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详情]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伟祥辞去东至县 [ 2022-11-29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伟祥辞去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2年11月29日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刘伟祥辞去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 [详情]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东至县2022年县本 [ 2022-11-29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东至县2022年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2年11月29日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委主任黄光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东至县2022年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审议了东至县2022年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查了县… [详情]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日红辞去县人民 [ 2022-10-25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日红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2年10月24日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胡日红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详情]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姜秀丰辞去县监察 [ 2022-10-25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姜秀丰辞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2年10月24日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姜秀丰辞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详情]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何 [ 2022-10-25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何争明代理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2年10月24日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鉴于姜秀丰同志已辞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何争明代理主任职务。 [详情]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章小金辞去县人民 [ 2022-09-29 ]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章小金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2年9月29日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章小金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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